公車車禍賠償(本身是行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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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說明:

代po

傍晚下班回家,在住處附近公車總站出口的人行道下車,後直行人行道經公車總站口時被
後方發車出來的公車從背後撞倒在車子下,經好心人士報警及救護車送急診,診斷結果是
:腦震盪、左眉骨及右後腦縫合,及身體多處擦傷瘀青。

當天該公車的相關主管及肇事司機有來醫院慰問,警察有來醫院筆錄,說有調閱現場監視
器,我已走超過2/3公車站發車口,無過失。
返家後司機有來探望,有給6000元紅包慰問金,提到他們公司規定由公司來談保險賠償。

因為本來預定發生事故的第五天要和男友去希臘自助,便產生了取消飛機和住宿的罰款,
全部有寫信去要求減免,但外籍航空很硬。

再加上被公車從背後撞到車下產生陰影,每天睡覺前都會莫名重現當天情境與恐懼,現在
很怕過馬路

醫生說傷勢肯定留疤,眉毛受傷的地方以後長不出來。腦震盪部分要我先不要用腦以免後
遺症(因為休息在家一看個影片或手機就頭暈想吐)

想請問怎麼要求理賠算是合理(因為要跟對方大公司談理賠,又不希望上法院)

1. 健保醫藥費用(有單據)
2. 往返醫院的交通費含停車費(有單據)
3. 飛機飯店取消的罰款(有單據)
4. 精神賠償 (不知道怎麼開價)
5. 折損的衣服鞋子一套 (估2000元,因為全身有血和傷口,在急診時為了治療,衣服被
護理師剪破換穿醫院衣服,沒單據)

以上,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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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8-06-17
有單據的+上6~12萬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6-17
純粹經濟上損失一般侵權不能主張... 除非對方佛心
來著
James avatarJames2018-06-20
醫藥費 勞損 財損(衣服等等) 精神賠償都沒有問題
Olga avatarOlga2018-06-21
業務過失傷害,加上人行道,你要的不誇張的話都會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