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地分割之異議與地上物之拆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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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大好,

爬文過後,分割共有地的問題想請教各位板大。

鄉下有塊建地,有21位共有人持有,今年提出了強制分割的訴訟。
我家是被告之一。

分割計劃書中的分割方式基本上大家沒有意見,因為就是依現行約
定分管方式做分割,但是對於現在已存在地上建物的留存有意見,
因此來板上發文,請教各位大大,我可以如何寫訴狀。

共有地分割,每塊地都有臨路,我家的地在中間,我家右邊那塊地
現為空地,所以沒什麼問題,但是我家左邊那塊地的地主在民國
85年左右蓋了一間二層樓磚造房,部份蓋到我家土地上,此房子確
定沒有建照,但應該是有稅籍資料,這幾年又增建了鐵皮倉庫及鐵
皮棚架,都部份蓋到我家土地上來,我家對此雖然生氣,但也無能
為力,因為當時是共有地。

現在共有地要強制分割,我家想利用這次機會看是否能在判決書中
一並載明地上物拆除歸還,在辯論庭時提出。

問題1.分割計劃中,對於蓋到我家土地上的違建寫明是保留,我要
   如何寫訴狀,才能使違建不保留?
   
   如果不幸,違建物被保留了,我家就不能要求拆屋還地了嗎?

問題2.我家想在這次的訴訟中一併達到拆屋還地的判決,訴狀的填
   寫或是答辯的方向,有什麼建議或是重點?

以上問題,請各位板大幫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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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6-09-14
請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
Erin avatarErin2016-09-16
還有民國85年的時候,你們去檢舉對方違建不就得了。
Yuri avatarYuri2016-09-20
這塊土地一堆共有人,最好他能取得建照。
Annie avatarAnnie2016-09-21
分割共有物及拆屋還地應該是兩訴訟才對
分割定讞後面才能走拆除程序
Tracy avatarTracy2016-09-21
別自己去動,會有毀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