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公文封寄私人騷擾信件有無違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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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最近有提出訴訟(我是原告) 但是被告一直透過各種管道騷擾我

恐嚇我 要我撤告 eg.冒用他人身份寫信到教務處查我的入學考試資料or成績

更用冒用"法務部執行署行政執行處"的公文封寄信到我的研究所所辦公室

企圖讓其他人對我有負面的聯想 eg.我有被判刑之類的

而當中的信私人信件內容也只是一堆辱罵與不實指控

請問這種行為有構成犯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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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09-10-23
可能有誹謗、偽造文書(至少應該構成偽造文書)
Lauren avatarLauren2009-10-24
單單只有使用公文封寄信的話應該還好,不過冒用他人身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10-25
去查你的相關資料就有可能違法了..偽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