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是這樣的3/22號晚間行駛環快時發生車禍對方機車左轉(此紅綠燈有標是左轉符號)但也有機車專用待轉區我是對向直行車,車速約60~70之間,看到時他正在左轉,我以為他會繼續行時的,所以打算從他後方過去事是我這方向有一台車從他前方過去,他就突然停駛在路中間導致我撞到他車子後面而摔了出去左半邊膝蓋、手肘、大腿都有擦傷,車子則是龍頭、右半邊全部破損而他因為停駛的狀況下被撞到的,只有手上有瘀青而已,車子也沒什麼事協�
出車禍後對方咬定我闖紅燈...(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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