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要怎麼處理? - 法律
By Audriana
at 2010-02-21T00:00
at 2010-02-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有一個朋友在去年11月的時候出車禍!
他們雙方沒有說要和解!
他現在想要跟對方要醫藥費跟修車費
要怎麼辦?
初步研判表有甚麼樣的公用?
又要去哪裡拿??
他們雙方沒有說要和解!
他現在想要跟對方要醫藥費跟修車費
要怎麼辦?
初步研判表有甚麼樣的公用?
又要去哪裡拿??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Frederica
at 2010-02-24T17:46
at 2010-02-24T17:46
Q:『初步研判表有甚麼樣的公用?』
A:『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將敘明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車禍事故之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若事故算是單純案件,則不需花費鑑定釐清,依分析表內容即可,鑑定結果將100%相同。
Q:『又要去哪裡拿??』
A:請朋友查看當初警方處理車禍事故時所開立『道路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內當事人須知第二點,內有詳述索取地點及電話。
Q:『他現在想要跟對方要醫藥費跟修車費要怎麼辦?』
A:建議做法1、先釐清肇事責任,了解雙方於此事故中有無過失『主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內容、可由『事故分析研判表』得知』。2、知悉該負擔比例後,計算己方可合理要求對方賠償內容(金額)。3、申請調解,由公正(證)第三者協助,協調雙方認知差異以達成共識��
By Quintina
at 2010-02-23T06:37
at 2010-02-23T06:37
顯然他們沒按程序走,那只好請保養場鑑定,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By Rae
at 2010-02-21T18:37
at 2010-02-21T18:37
怎會由你來問呢?
上我部落格看處理流程及相關文章...
還是要本人提問會較清楚明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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