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結書的法律效力是依據那條法規(源)? - 法律
By Delia
at 2011-09-26T00:00
at 2011-09-2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切結書的法律效力是依據那條法規(源)?如切結書內容抵觸其他法規(源)是否仍具有效力?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Yedda
at 2011-09-28T02:08
at 2011-09-28T02:08
民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契約之成立)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
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
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切結書內容抵觸法律,不具效力 !! 還不只如此:
違反民法對次要約與承諾所認定的「公平正義原則」,契約即不成立,切結自然無效!
只要違反公序良俗或誠信原則,以及強行規定的切結,都是無效的!
勞工簽切結書免除雇主投保義務(勞、健保)~無效!
雇主要求員工切結,放棄年資,從今年七月一日算起;這種切結書~無效!
這還有一例:
http://www.tyt.org.tw/Email/showrd.asp?id=831
2011-09-26 15:14:31 補充:
.
電腦週邊急救團
2011-09-26 22:21:57 補充:
....
有前輩指導.. 就修正「用詞」
.....單向表示之契約... 對向接受
By Rebecca
at 2011-09-28T10:53
at 2011-09-28T10:53
By Enid
at 2011-09-29T20:59
at 2011-09-29T20:59
2011-09-26 15:46:50 補充:
回答者的觀念不正確喔 ^^
契約不可能單向啦!契約必須當事人「均」同意,才能約束當事人,這是「雙向的」。
單向指的是不管你同不同意?都受約束。世上沒有這種契約啦!即使是法令(即強制契約),也是在獲得人民直接或間接授權下產生。除非你是獨裁者,話講出來就算數,每個人都要遵從,就是「單向」的 ^^
2011-09-27 10:09:34 補充:
其實觀念如果正確,即使用辭遺字不適當,仍能看出正確的意思 ^^
單向表示之契約不叫契約,那最多稱之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只要送達對方,意思表示的動作就算完成。不管什麼單向、對向的?一定要當事人都表示相同的意思表示後,才叫做「契約」。這你自己所引用的民法條文,應該都寫的很白話、簡單了吧 ^^
換言之!用你的話「....單向表示之契約... 對向接受....」來說,應該是「單向之意思表示....當對向接受時....形成契約」咩 ^^
Related Posts
我被人罵垃圾請問我可以提告嗎?
By Heather
at 2011-09-26T00:00
at 2011-09-26T00:00
明年2012的導遊領隊證照考試
By Kristin
at 2011-09-26T00:00
at 2011-09-26T00:00
記得好像有外語跟華語
如果往國外一定要外語??
考哪些部分.考試日期是什麼時候呢??
沒有在Be2上申請過高級會員,它卻寫信來恐嚇我?我要理它嗎?
By Dorothy
at 2011-09-26T00:00
at 2011-09-26T00:00
從美國進口商品!!
By Elizabeth
at 2011-09-26T00:00
at 2011-09-26T00:00
問一首跳舞的音樂很像Pink的聲音
By Olivia
at 2011-09-26T00:00
at 2011-09-2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