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再議相關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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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o5566 (居依歐五五六六)》之銘言:
: 大家好,朋友日前收到不起訴書,
: 閱讀內容發覺審理的檢察官未調閱諸多重要證據,
: 甚至連本來提告的告訴狀與告證都看錯,導致推論內容有誤,明顯影響判決。
: 因為覺得判決草率,朋友希望藉由再議看是否有機會翻盤 QQ
: 以下受朋友之託,協助代問「再議」相關問題~
: 1. 撰寫再議狀時,是否一定要填在「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辦系統」網站裡,
:   一審聲請再議(告訴人聲請)的表格中?
: https://www.poes.moj.gov.tw/mojes/root/Index.init.ctr?type=NONCERT
:   還是可以用本來寫告訴狀或補充狀的方式來書寫不服的理由?

用本來寫告訴狀的方式就好了
但抬頭要是再議狀

: 2. 有看到再議狀要在收到不起訴書後的十日內提出聲請,
:   如果朋友在上週一收到不起訴書,
: 並在這週三當天以限時掛號的方式送件(看郵戳),
:   是否符合十日內的規定?

週四(十日內)你要確定能寄到地檢署,我記得司法機關是看到院檢的時間不是看郵戳

: 3. 再議狀的裝訂處需要蓋上具狀人的章嗎?
:   如果具狀人因傷不便於文末簽名,是否能以蓋章作為代替?

不用
可以

: 4. 再議狀是否需連同之前的告訴狀和補充狀一起送件?

不用,但要敘明對不起訴書不服的點,如果有附證據的必要,還是要附

: 5. 具狀人因傷不便撰狀,而由家人無償代為撰狀,
: 有什麼應注意的行政流程事項?(如:需向地檢署或國稅局繳納什麼費用)

不用

: 不好意思,在此問了比較多問題,很感謝各位撥冗閱讀與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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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21-10-30
感謝您的回應!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1-11-03
地檢署人員有建議可先提一個未說明理由之再議狀,並寫
Queena avatarQueena2021-11-07
「理由後補」來趕十日內的時間,請問這個作法是合適的嗎
感謝~~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11-12
可以,但還是要趕快補提理由,這招頂多拖個一兩週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1-11-16
超感謝您的回應與提醒,會請朋友盡快完成理由補充狀的~~
Leila avatarLeila2021-11-21
咦?請問是原波自刪原文了?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11-25
不是,剛進版看到文章被刪除也很意外...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11-30
喔喔~那應該是原文章下方推文有人針對特定法官、檢察官
發表涉及公然侮辱等人身攻擊言論,板主按板規刪除了推文
(暨原文)。
Hedda avatarHedda2021-12-04
有看到公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