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竊鑽案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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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甲婚後在外賃屋居住,某日,因需款急用,遂潛入其父位於某處之居所竊得鑽戒枚,託其知情之友人乙代為持往銀樓兜售。乙乃訛為其自己所有而賣與丙,得款新台幣拾萬元,惟事後向甲詐稱僅賣得新台幣柒萬元,所餘五十八萬元則私吞花用。試問甲、乙二人各應負何刑責?(81律師刑法)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AD04509506/o/1610100306......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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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 avatarLiam2010-10-05
甲的竊盜罪、乙的贓物罪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事後向甲詐稱僅賣得新台幣柒萬元,所餘三萬元則私吞花用」這裡第一、10萬元在乙交付給甲之前歸乙所有所以不會成立侵占罪第二、乙雖施用詐術,然甲本就不知那3萬元的存在,所以欠缺「處分財產」的構成要件要素,也不會成立詐欺罪第三、乙沒有為甲處理事務的身份,沒有成立背信的餘地第四、這10萬元是不法所得,本來就沒有保護的必要,所以乙對甲不會成立任何犯罪行為(太取巧的答法)..
Jack avatarJack2010-10-05
甲的竊盜罪、乙的贓物罪應該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事後向甲詐稱僅賣得新台幣柒萬元,所餘三萬元則私吞花用」這裡第一、10萬元在乙交付給甲之前歸乙所有所以不會成立侵占罪第二、乙雖施用詐術,然甲本就不知那3萬元的存在,所以欠缺「處分財產」的構成要件要素,也不會成立詐欺罪第三、乙沒有為甲處理事務的身份,沒有成立背信的餘地第四、這10萬元是不法所得,本來就沒有保護的必要,所以乙對甲不會成立任何犯罪行為(太取巧的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