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第 82 條
本刑應加重或減輕者,追訴權之時效期間,仍依本刑計算。
這條的意思是如刑法第295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294條遺棄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子女遺棄其尊親屬,追訴權時效仍以294計算,而非295加重二分之一後的刑期計算
是這樣的意思嗎?看不太懂這條的意思
麻煩高手解答了~
--
本刑應加重或減輕者,追訴權之時效期間,仍依本刑計算。
這條的意思是如刑法第295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294條遺棄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子女遺棄其尊親屬,追訴權時效仍以294計算,而非295加重二分之一後的刑期計算
是這樣的意思嗎?看不太懂這條的意思
麻煩高手解答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