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達人救救我!!為什麼不能主張避免緊急危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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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1-04-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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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為某公司的員工,至客戶那收取現金貨款後,因遭地下錢莊暴力討債,為求脫身,便挪用收到的貨款以償債。之後公司向甲收取該筆貨款,為不讓公司發現,甲於是至派出所謊報遭歹徒搶劫,警方受理了報案後,開始偵辦,但卻毫無進展。請問甲犯了哪些罪??書上寫的答案是:1.336條第2項之業務侵占罪2.171條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且應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也無法主張"避免緊急危難"而阻卻違法我想問的是:1.甲為什麼不能主張"避免緊急危難?"而阻卻違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1-04-22T11:59
可適用緊急避難的前提是有"危難"的存在,而遭暴力討債是人為的,係屬現時不法之侵害,並非危難,故不能主張緊急避難.此在於對誣告之行為與侵占之行為係為一行為或二行為之認定,以此例來說,很難有明顯之答案,採不同理論,就會生不同之結論.只要論理清楚如何認定為一行為或二行為即可.前提在於是否成立刑法第214條之罪,其規定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就是否足生損害必須依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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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11-04-21T00:49
1.緊急避難在刑法第24條第二項有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所以你應該是沒注意到法條的規定,那麼這樣你明白了嗎,行為人無阻卻罪責事由或阻卻責任事由,構成要件不該當。2."想像競合"簡單的說就是一個行為處反了數法益,而從中擇一重處斷。例如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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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wig
at 2011-04-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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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hail Hany
at 2011-04-20T00:00
我是一位房東有一個房客.跟我租一間套房他租給他公司的員工住如今老闆跟員工鬧翻了老闆請他離去但是員工不�� ...

霸占社區土地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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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omas
at 2011-04-19T00:00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是個社區~~社區有一塊地原本建商要蓋公園~後來沒蓋就荒廢了~而現在被最旁邊的住家拿來種�� ...

墓地可以蓋靈骨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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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e
at 2011-04-19T00:00
有一塊地,地目為墓地,有六百坪,申請蓋靈骨塔可以嗎?適用什麼方式申請?有無建照或是雜項執照?可以蓋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