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或是交由受害者家屬和社會處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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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越來越亂原因就出在有一群渣渣力挺廢除死刑和無罪推定論明明就是作惡多端且證據確鑿那群所謂的人權團體卻不讓法院將罪犯判處死刑或入監服刑讓那些為惡者全台到處殺人搶劫詐騙偷竊強姦那些罪犯該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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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avatarAndy2015-05-14
基於法理根本的定義:不存在死刑的法源,人權的基本定義已經禁止死刑死刑只能是道德的範疇,無法形於律法根據人性的基本原因分析:(人是群體動物,任何行為都是群聚效應)犯罪成因從來就不是一個這麼簡單的答案,說人可以完全自主決定去做的或者不去做那一件我們覺得「人神共憤、慘絕人寰」的事情,其實是虛妄的,從來就不是如此!綜合以上的情理法,無法賦予死刑的正當性這就是有這麼多沽名釣譽的人,樂此不疲的原因藉此能夠塑立清高��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5-17
法院應該將故意犯下殺人罪罪犯判處死刑或入監永遠服刑加用自己苦力換取食衣住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