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路ID妨害名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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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專業的大大
之前看到LOL版有一個人利用遊戲的ID
來藉機妨害他人的名譽

例如 全家死光的xxxxxid
Ps:xxxxxid是指某個人的ptt帳號

那個狀況是xxxxxid剛好是版主的id
雖然沒人知道版主的真實身份
這樣是只妨害到虛擬人格權還是有概念式連結
但他利用實況與貼文推廣這個遊戲ID

之後會有相關的法律責任嗎?

小弟法律知識略差如有表達不正確請見諒
謝謝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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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18-03-15
LOL要先問亞洲統神...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8-03-18
也有見解認為網路帳號具有人格權 so....
Steve avatarSteve2018-03-22
翻成白話 看你遇到怎樣的檢察官/法官
Hazel avatarHazel2018-03-23
沒跟現實連結的網路ID認為有人格權根本腦動大開 我一個遊戲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3-26
ID玩幾天賣給B B玩了幾天在賣給C 請問這怎麼算?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3-28
不過妨害名譽真該早點除罪化 一堆為了這點小事在浪費資源
Ivy avatarIvy2018-03-28
所以言語霸凌也該允許。反正罵人的還可以說你就被罵而已
小事情又沒受傷。
Edith avatarEdith2018-03-28
是不能允許啊,但那是道德問題,干刑法屁事?今天未婚的腳
踏多條船會有爭議,那是道德問題,刑法上他就是無罪
Lucy avatarLucy2018-03-29
如果這種屁事要動用刑法,只證明台灣人1.嘴砲是廢物 2.比中
國人還玻璃心 不就是自己廢說不過人 心情不爽 就想用國家這
個免費打手而已
Gary avatarGary2018-03-31
如果罵人有罪,罵幹你娘有罪,那朋友之間喜歡這樣問候,這
樣有罪囉?如果之後彼此翻臉了 是不是可以把錄音拿出來整對
方?
Cara avatarCara2018-04-04
妨礙名譽情節有輕有重 並不是每個妨礙名譽都是情節輕微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4-08
http://0rz.tw/KYI3h 也是有言語霸凌導致自殺的個案.
Donna avatarDonna2018-04-09
絕大部分人想告這個就純粹自己說不過人 心情又不爽而已 有
幾個真的有損害?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4-12
你不能拿絕大部分人作為理由 拿性侵來講,很多性侵案是價格
Cara avatarCara2018-04-16
談不攏 所以我們就應該除罪化?
Puput avatarPuput2018-04-19
那是因為你自己告不贏人才這樣說吧 噗 實際上全世界來說這
這還真的不重要 列入刑法的國家就少數而已
Yuri avatarYuri2018-04-22
就算言語霸凌人致死好了 了不起妨害名譽 恐嚇而已 如果通保
法嚴格執行沒有漏洞 這連IP都不能查 抱歉 它就真的不重要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4-23
如果對方在國外平台Google之類言語霸凌 那就更不重要了 因
為這屁事不會司法互助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4-25
公然侮辱除罪化大概已經在議程上了,細分型或是整
體除罪型
Sarah avatarSarah2018-04-26
朋友國外的公司收到台灣請求提供妨害名譽類的資料 也只會把
信送垃圾桶而已啦...
Hazel avatarHazel2018-04-29
然後性侵和公然侮辱在刑法中犯罪能量和侵害程度差非
常多,這不是可以類比的東西
不要替換概念
Emily avatarEmily2018-05-02
重點還是回歸公然侮辱的邪惡程度到底有沒有需要出
動國家司法的終極力量去對抗
Jack avatarJack2018-05-04
不然就是建立付費的刑事訴訟制度
Joe avatarJoe2018-05-07
自己是覺得公然侮辱第二項的部分應保留啦...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
Poppy avatarPoppy2018-05-07
因為假設是潑糞這類侮辱方式,就真的造成當事人損害的
這跟言語侮辱並不是同等級的東西.
Hedwig avatarHedwig2018-05-12
另外如果除罪化,相對的會變成網路上的侮辱民事很難告
Ethan avatarEthan2018-05-14
因為根本沒有當事人年籍資料.個人比較支持改付費的方式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5-16
台南地方法院 101年度易字第504號 這是侮辱被重判的個案
自己還是覺得看case,也是有罵到很誇張被重判的個案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5-18
同意h大,我覺得是看case,但妨害名譽除罪化或是付費制我
認為也是要擇一執行,不然濫訴跟訟棍真的太多,還有一堆人
以為告了穩贏且刑附民賠償拿到爽,這些人根本是為了利益才
告的,根本沒有實質損害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5-22
而且其實回歸付費制就類似是民事案件,本來這種事情就是私
人之間的也是蠻合理的,差別就警察會不會幫你找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