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與男友行經雙巷車道時發生撞前方汽車的交通事故,已經有請交通警察來做記錄,在交警見證下錄音並書寫事故書同意雙方合解,由我們付責賠償對方車子的維修費用。當日保險業務也有出現並告知後續賠償問題直接跟保險公司連絡!當時我們覺的後車撞前車,應是後車的問題也不想後續告來告去所以跟對方就合解了,保險會賠償對方的車子,我們自己的車子自己付錢。誰知道對方過2-3天打電話來討這幾日沒車用的租車費,並說如果我們不付要��
到底交通事故要怎樣才結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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