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發生了車禍該怎麼解決一些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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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從6/28號開始的那天晚上下班我跟著同事騎摩托車回家路上邊騎邊聊天我們速度20幾而已我同事騎左邊我騎右邊我的頭都是看向左邊結果看到我同事的眼光轉移到我車旁我就轉頭看一下我右邊結果一台野狼離我非常非常非常近所以我閃避不及被他ㄎㄠ到我整個連人帶車在地上滑行但那台野狼沒跌倒==那台野狼是本來要右轉結果那邊有一台機車擋住所以他才沒轉彎剛好我的後方有一台黑色轎車他為了要閃那台黑色轎車才衝到我旁邊皮肉傷還好重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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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 avatarLucy2010-07-12
一開始沒有請警察來的確是比較吃虧更何況對方無照駕駛不過~警察所負責的僅止於"交通道路違規方面的刑責"(開張道路違例罰單給某方)至於民事賠償部分(指車損人員傷亡不在此限)則是由雙方私下協調看是互賠或是和解如果對方願意簽和解書並同意和解內容(例如:甲方願賠償乙方一切車損之費用等)如果連和解書都沒簽......在賠償部分就更有爭議了通常在雙方不願和解時可藉由鄉鎮市的"調解委員會"出面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則會行文法院由法��
Harry avatarHarry2010-07-13
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越瞭解相關權益,越要小心駕駛,有「強制險+任意險」,方能有效降低訴訟的可能)對於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而[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是保障行車風險,避免被龐大的賠償金給壓垮了,試問雙方皆有加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