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健保相關問題 - 法律
By Ula
at 2014-03-05T00:00
at 2014-03-05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不好意思 因本人缺乏該方面知識 能否請各位大大們幫忙解答
因本人於2014/02/21下班時間出車禍
以致左腳骨折 無法上班
已經有請醫師開註"診斷證明書"
該醫師診斷證明上註明建議休養45天
Q1 想請問 上下班時間有在勞保給付內容嗎?
Q2 再請問 有口頭聽述友人說 自02/21 到 02/28這段期間應該是領半薪 有這回事嗎?
Q3 最後一問 因建議休養時間超過一個月 我的僱主告知我 因無法上班 但仍需繳納下 個月的勞健保費 且需由我自行繳納
所以由本人"2月份薪資內扣除3月份勞健保費用" 4,128元整
這樣是合理的嗎?
Q3 附註 原公司與本人勞健保繳納費用為 公司負擔3,500元整 本人負擔628元整
有勞各位大大解決這三個問題
謝謝您
附上本人車禍發問之連結
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4022501501
因本人於2014/02/21下班時間出車禍
以致左腳骨折 無法上班
已經有請醫師開註"診斷證明書"
該醫師診斷證明上註明建議休養45天
Q1 想請問 上下班時間有在勞保給付內容嗎?
Q2 再請問 有口頭聽述友人說 自02/21 到 02/28這段期間應該是領半薪 有這回事嗎?
Q3 最後一問 因建議休養時間超過一個月 我的僱主告知我 因無法上班 但仍需繳納下 個月的勞健保費 且需由我自行繳納
所以由本人"2月份薪資內扣除3月份勞健保費用" 4,128元整
這樣是合理的嗎?
Q3 附註 原公司與本人勞健保繳納費用為 公司負擔3,500元整 本人負擔628元整
有勞各位大大解決這三個問題
謝謝您
附上本人車禍發問之連結
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4022501501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Odelette
at 2014-03-07T13:25
at 2014-03-07T13:25
上下班交通事故如無違反交通規則.無處理私務.則屬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
Q2 再請問 有口頭聽述友人說 自02/21 到 02/28這段期間應該是領半薪 有這回事嗎?
並非半薪
勞動法規中有關職業災害補償的法源於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
勞動基準法 第 七 章 職業災害補償 第 59 條
勞工因遭 遇職業災害 而致死亡、殘廢、傷害 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1. 如受傷前一個月實領薪資 30000 元.則公司應補償薪資為
30000 元.
2. 勞保可請領職業災害傷病給付自不能工作第四日起補償
勞保保額 70 %
3. 勞保給付可抵充公司應補償薪資金額
4. 所以如勞保保額與原有薪資相同則公司應發給 2 月份
1 ~ 21 日全薪.22 ~ 28 日 七 天的 4 天 30% 薪資
如勞保保額有高薪低報則公司應補足差額
5. 3 月份應補償 30%薪資
Q3 最後一問 因建議休養時間超過一個月 我的僱主告知我 因無法上班 但仍需繳納下個月的勞健保費 且需由我自行繳納
所以由本人"2月份薪資內扣除3月份勞健保費用" 4,128元整
這樣是合理的嗎?
勞工遭受職業災害期間.公司應依原有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繳納方式繳納.不應全由勞工承擔
申請勞保職業災害傷病給付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xpCnEjay8g%3d
傷病給付申請書
http://www.bli.gov.tw/sub.aspx?a=QjcFu12hz6Y%3d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須附駕駛執照正反面COPY.
背面須畫路線圖.亦可下載電子地圖
圖片參考:https://s.yimg.com/rk/AE03545486/o/321757389.jpg
By Mary
at 2014-03-06T22:39
at 2014-03-06T22:39
你又因上下班期間受傷,算公傷,也就是說你這45天無法工作期間可向勞保及申請7成薪水,如果你的勞保薪水是2萬元,就是可領1.5月*2萬*7成=2.1萬
我因未申請過,才知道原來勞保不能高薪低報
By Regina
at 2014-03-05T23:59
at 2014-03-05T23:59
~~~勞保的【傷病給付】~~分為【普通傷病給付】及【職災傷病給付】
參閱
http://www.bli.gov.tw/sub.aspx?a=L8wzqlLPWSw%3d
傷病給付申請書
http://www.bli.gov.tw/sub.aspx?a=%2fxpCnEjay8g%3d
普通傷病給付50%【日投保薪資】但只給付【住院期間】,
且前3天不給付。
~~~(例如住院7天,前3天不給付,只給付4天,
~~~ 假設日投保薪資700元*4*50%=1400元)
職災傷病給付70%【日投保薪資】~~~
醫師證明~~傷病不能工作期間(45天)~~~70%投保薪資
其餘不足『全薪』金額~~~~~由雇主補足…
所以你是屬【職災傷病】 還是【普通傷病】
影響你能不能領、領多少…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算不算『職災』
主要是~~~發生車禍的時間、地點、是否酒駕、是否違規~~
是否是【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時間內】【上下班必經路線】
參閱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http://www.bli.gov.tw/sub.aspx?a=QjcFu12hz6Y%3d
Q2 再請問 有口頭聽述友人說 自02/21 到 02/28這段期間應該是領半薪 有這回事嗎?~~~~這需分2部分來說~~~
1~~勞保部分~~~前面已說明
算職災~~~可以領70%投保薪資45天,
不算職災~~要有住院,普通傷病可領50%投保薪資(住院天數-3天=可領天數)。
2~~公司薪資方面
1~~算職災~~~
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
(勞恭請假條例8)
公司應付45天【全薪】(勞基法59條規定)
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但職災給付金額~~可抵雇主責任~~~所以如果申請職災傷病給付70%~~其餘不足全薪部分金額~~雇主要補足。~~例如日薪1000,領職災650,雇主應補足350),
2~~不算職災(普通傷病)~~(勞工請假條例)病假半薪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 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Q3 最後一問 因建議休養時間超過一個月 我的僱主告知我 因無法上班 但仍需繳納下個月的勞健保費 且需由我自行繳納所以由本人"2月份薪資內扣除3月份勞健保費用" 4,128元整這樣是合理的嗎?
請假未超過30天~~~勞健保要你自行負擔~~~
公司做法~~~是不符規定
勞保規定~~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者。
傷病期間未上班可以繼續投保…
http://www.bli.gov.tw/sub.aspx?a=FGSnujCYW%2fE%3d
可請病假日數(勞工請假規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你如請假期間~~~未超出規定~~公司應依照一般員工投保扣繳~~~
如你請假已經到以【留職停薪】處理~~時
公司應ˇ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服兵役、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繼續投保申請書】
向勞保局申報投保~~~這時,只需計算勞工負擔保費,雇主保費不必負擔
Q3 附註 原公司與本人勞健保繳納費用為 公司負擔3,500元整 本人負擔628元整
公司扣除3月份勞健保費用" 4,128元
不管你是不是職災~~~才需休養45天
~~公司公司 扣除3月份勞健保費用" 4,128元
~~~這項措施是錯誤的。
Related Posts
遇到車禍,心很慌亂
By Kyle
at 2014-03-04T00:00
at 2014-03-04T00:00
普通大學土木系想考建築師
By Olive
at 2014-03-04T00:00
at 2014-03-04T00:00
開放性骨折酸痛
By Jacob
at 2014-03-04T00:00
at 2014-03-04T00:00
小腿脛骨跟腓骨
2/17開放性的傷口有做清創手術(未縫合)
現在出院每天都回診做換藥 ...
車禍理賠一問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By Kelly
at 2014-03-04T00:00
at 2014-03-04T00:00
一包綠茶包可泡幾次
By Lauren
at 2014-03-04T00:00
at 2014-03-04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