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勞保退休金領了還能加入勞保嗎? - 法律Oliver · 2012-10-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1.公司有新進員工的勞保已經辦理退休金並以領取.請問還能保勞保嗎??2.如員工因個人因素.而不想辦勞保及健保.請問該如何處理!!法律All CommentsOlivia2012-10-041勞工保險領取的是老年保險給付,與退不退休不一定有關聯,勿用「退休金」這個名詞,以免與下述規定混淆2勞工保險條例:第二條:勞工保險之分類及其給付種類如下:普通事故保險:分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職業災害保險:分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四種給付第五十八條:第三項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第六項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依上述規定,領取老年給付,不能再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但還可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部分3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勞工於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者,其工作年資重新起算,雇主仍應依本條例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4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五條,已明文規定雇主之投保責任,並於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二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詳列雇主未依規定投保之處罰5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與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6「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非於投保單位上下Robert2012-10-031.只需投保職災保險就好2.不辦的話,問看看是不是卡債問題或其他因素可投保到相關工會,不然無勞保發生職災公司可是理虧說不清的凡從事無一定雇主,勞動性兼差,臨時工,均可投保於勞動力援助人員職業工會http://www.twa.org.tw/Dinah2012-10-06http://www.bli.gov.tw/sub.aspx?a=L8p3L2c%2f7Z0%3d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領過勞退金.必需強制加入職災保險.也是對於雙方的基本保障.職災保險.雖無法再領取勞退金.但是投保人並不會吃虧.全民健保.強制納保.目前若健保重複加保的情況,健保局以原來的投保單位 為主,因為若原來的投保單位無作健保轉出,則後一個 投保單位無法作健保轉入,除非原來的投保單位作追溯 轉出健保,後一個投保單位才可以轉入健保生效。Odelette2012-10-061.你說的是已領取老年給付吧!這樣不是加保勞保,而是職災,不過申請表是一樣的,寄去勞保局(或線上申辦)就行2.絕對不能同意,因為沒幫勞工投保是違法的,寫任何的切結都是廢紙一張,將來衰的都是雇主Related Posts違反著作權等待傳票中W7字型的變更有關詛咒法律上問題(20點)前幾天發生車禍vensimmodel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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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工保險條例:
第二條:勞工保險之分類及其給付種類如下:
普通事故保險:分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給付
職業災害保險:分傷病、醫療、失能及死亡四種給付
第五十八條:
第三項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
第六項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
依上述規定,領取老年給付,不能再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但還可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部分
3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勞工於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者,其工作年資重新起算,雇主仍應依本條例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4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五條,已明文規定雇主之投保責任,並於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二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詳列雇主未依規定投保之處罰
5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與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6「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非於投保單位上下
1.只需投保職災保險就好
2.不辦的話,問看看是不是卡債問題或其他因素
可投保到相關工會,不然無勞保發生職災公司可是理虧說不清的
凡從事無一定雇主,勞動性兼差,臨時工,均可投保於
勞動力援助人員職業工會
http://www.twa.org.tw/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領過勞退金.必需強制加入職災保險.
也是對於雙方的基本保障.
職災保險.雖無法再領取勞退金.但是投保人並不會吃虧.
全民健保.強制納保.
目前若健保重複加保的情況,健保局以原來的投保單位
為主,因為若原來的投保單位無作健保轉出,則後一個
投保單位無法作健保轉入,除非原來的投保單位作追溯
轉出健保,後一個投保單位才可以轉入健保生效。
2.絕對不能同意,因為沒幫勞工投保是違法的,寫任何的切結都是廢紙一張,將來衰的都是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