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調解VS行政調解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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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我又上來詢問了


我有一個勞資爭議已於去年2019年做勞資爭議調解。現在打確認僱傭關係訴訟。

其實我有請一個律師,但不知道為什麼提起訴訟後就直接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民事法庭而不
是走勞動事件法法庭的司法調解3次再訴訟。

是什麼原因呢?

我還可以走司法調解勞動事件法的勞動法庭程序嗎?

抱歉,我的問題有點蠢,我律師又不回答我這個問題。

再向各位大大諮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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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20-09-26
哪位律師啊
Enid avatarEnid2020-09-30
標的大到不需強制調解?調解已經失敗過?這個其實你該先
問你的律師啊
Joe avatarJoe2020-10-04
律師不回答是怎麼不回答?換個方式問?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10-05
勞動事件法今年一月一日才開始施行,你如果不是今年提告
的,就不會走勞動事件法的調解程序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0-10-06
那你自己去看一下勞動事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再回頭
看有沒有民事訴訟法第406條第1項第2、4、5款的情形吧
Tom avatarTom2020-10-06
聽不懂已經追加確認僱用為何還要起訴
確認僱用 這不就重複起訴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0-10-11
其實你可以告訴律師妳想調解這樣
Freda avatarFreda2020-10-14
1.看你們書狀怎麼寫是起訴狀還是勞動調解申請狀 2.看
法院分案 有的法官是開庭時問需不需要調解 有的認為已
經調解過會直接依狀(如果是起訴狀)定審理
Erin avatarErin2020-10-18
依你多次發文狀況 我覺得糾結在這邊沒有實益, 你如果
想調解就跟你的律師說然後問對方律師是不是也有意願
不行就依法審判
Adele avatarAdele2020-10-21
我覺得你起訴前有行政機關調解,是有合於406第二款的
空間,再次強調想在言辯終結前跟對方調解就馬上去找你
委任的律師談你的意願
Gary avatarGary2020-10-24
既然你本案已經開過三次庭又想要從頭來一次訴訟程序..
..我覺得很勞師動眾辣
Hazel avatarHazel2020-10-27
可能是法扶律師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10-28
都第三庭還如此不信任律師為何不解除委任?
Lily avatarLily2020-10-30
你應該換委任律師,不是一直發文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