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某甲任職於A公司,擔任經理職務,若A公司屬於勞基法第三條適用之範圍,試問甲
是否為勞基法所稱之勞工?
我有兩個看法,但不知哪一項是對的
第一,我在課本上看到「凡屬於本法第三條規定所列之各業,應受本法之拘束,其僱用之
勞工,並接受本法之保障」
第二,是否要先判斷甲和A公司之間所簽訂的契約內容是否屬於勞動契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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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勞基法所稱之勞工?
我有兩個看法,但不知哪一項是對的
第一,我在課本上看到「凡屬於本法第三條規定所列之各業,應受本法之拘束,其僱用之
勞工,並接受本法之保障」
第二,是否要先判斷甲和A公司之間所簽訂的契約內容是否屬於勞動契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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