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台北市一間知名大飯店上班,規模不小,股票上市公司...我們公司從94年開始實施週休,也就是比照公務人員休假,但並不是所有的部門都週休,其中分為後勤人員及現場人員,只有後勤人員才有週休,現場人員是排休制的,休假方式為一年十二個月,七個月休8天另外五個月休7天,一年總計91天...我所屬的部門細分為AB兩組,照道理來說雖然分為兩組但還是屬於同一個部門,休假應該一致才對,要嘛就都週休,要嘛就都排修,問題來了~我們兩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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