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權益公司積欠薪水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1.公司積欠二個月薪水
2.積欠差旅費
3.投保薪資高薪低報
如果要跟雇主解除勞動合同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謝謝
Update:
那請問一下如果不想在這一家公司上班了,是要先寫存證信函給原公司表明解除雙方勞雇關係?
還是要先到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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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da avatarHedda2014-01-09
一、依勞工保險條例: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損害勞工權益:6%勞退金、勞保年金、失業給付、傷病、、、、、)二、勞動基準法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不可以扣發或不發給薪資。(一)第26條(預扣工資之禁止)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二)第27條(主管機關之限期命令給付)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三)以口頭或書面申訴所在地勞工局勞動基準科、勞動檢查機構(檢查所),※※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為爭取個人權益,宜申請協調(調解)或請逕循司法途徑救濟,討回該有薪資。(四)司法途徑可循求主管機關法律扶助:勞工因終止勞動契約或發生職業災害所生爭議,提起給付工資、資遣費、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或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訟,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扶助。結果:1、雇主給付2、「依民事訴訟法合法送達但雇主未於法定期間內表示異議之支付命令,具有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時,勞工得以其作為工資債權證明,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
Kama avatarKama2014-01-09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1-07
請問要如何尋求台灣勞工團結聯盟協助?
我目前是先寄存證信函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1-09
無人幫助您
請來找
台灣勞工團結聯盟TaiwanSolidarityUnionLabor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14tsul/
Kama avatarKama2014-01-07
去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寫申訴狀
老闆要被罰錢
2014-01-0520:03:33補充:
去勞工局調解老闆就會把薪水補發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