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互相猥褻之行為有何法律責任? - 法律Faithe · 2012-02-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15歲,我女友14歲,我們互相脫衣,擁抱,撫摸下體,雙方都是願意的,請問這有何法律責任??如果對方家長告我,我可以告回去嗎??法律All CommentsBethany2012-02-20你好:)我本身不算法律的專家不過因為你們是在雙方都自願的情況下法律也不願意以刑罰來處罰未成年的行為人所以一般不會太嚴重(大概最後都是談賠償金吧......)本身雙方都有罪兩個未成年十五歲的人觸犯第二二七條的與未成年人性交罪為公訴罪(男女都有罪喔)然後依照第二二七條之一的規定,雙方都可以減刑或免刑(這被通稱為兩小無猜條款)依據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Rae2012-02-221.妨害性自主罪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2.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Candice2012-02-22稍微修正一下禹姍的回答,是她所引的條文裡面的與準妨害性自主罪(通常還是稱妨害性自主罪)。另補充一點,本件通常不會進刑事程序,多進入少年保護事件程序。Related Posts請問lanew廣告音樂2012年台鐵要招考,短暫時間準備的起來嗎?關於淘寶代購轉賣問題我在FB看到我想下載這個影片請問要怎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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