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有上百項法律規定到"印鑑"
https://reurl.cc/qNlWXy
"印鑑" 就是去公所登記取得證明的印章,代表見此章如此人親簽
但是"印鑑"原始法律定義?
找半天只有一個行政命令"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
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印鑑"的定義與登記效力,卻有幾百條規定使用"印鑑"的法律
民法也只說"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未有規定"印鑑"的定義與登記效力
這種情形下,由於印鑑登記會造成大量法律行為效力問題
未有明確法律位階之規定
是否牴觸釋字第 443 號?
https://reurl.cc/jGnKYp
因為簽與章法律效力同一,強制使用印鑑影響到生效否
事關"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
很難說這只是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
想請問各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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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qNlWXy
"印鑑" 就是去公所登記取得證明的印章,代表見此章如此人親簽
但是"印鑑"原始法律定義?
找半天只有一個行政命令"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
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印鑑"的定義與登記效力,卻有幾百條規定使用"印鑑"的法律
民法也只說"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未有規定"印鑑"的定義與登記效力
這種情形下,由於印鑑登記會造成大量法律行為效力問題
未有明確法律位階之規定
是否牴觸釋字第 44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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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簽與章法律效力同一,強制使用印鑑影響到生效否
事關"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亦應由法律加以規定,如以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應符合具體明確之原則"
很難說這只是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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