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tomomo4123 (偷偷摸摸)》之銘言:
: 我:???...
: 警員:「是這樣子假若對方有受傷,他也可以對你提"過失傷害"」
: 我:.....(無言)
: 警員:「因為是他的權利,所以他可以提出」
: 我(os):靠....這是哪招,以刑逼刑嗎??,原來法律還可以這樣子玩
: 真覺得是不是以後碰到什麼車禍、被神經病人拿刀砍
^^^^^^^^^^^^^^^^^^^^^^^^^^^^^^^^^^^^^^
: 發生時千萬不能讓加害者受傷,不然自已也有事。
這兩個是完全不同的case
遇到神經病拿刀砍,你會被視為"正當防衛".
(防衛過當就不在這邊討論了)
拿刀砍這種,會被視為"故意",而車禍一般來講是"過失".
你不是故意開車撞他,但是你不小心撞到人並造成對方受傷,
必須附起對應的責任. (一般來講就是醫藥費)
這時候問題就在於你是否有過失?
(例如後車撞前車,超速,任意變換車道?)
只要你有過失,過失傷害就成立,不和解結果就是刑事有罪民事判賠
是否有過失由法官判斷,但車禍來講,很多時候是雙方都有錯
不能簡單的把對方說成是"加害者"這麼簡單.
從對方的角度來看,你才是加害者.
總歸一句,開車在路上就是要小心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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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 警員:「是這樣子假若對方有受傷,他也可以對你提"過失傷害"」
: 我:.....(無言)
: 警員:「因為是他的權利,所以他可以提出」
: 我(os):靠....這是哪招,以刑逼刑嗎??,原來法律還可以這樣子玩
: 真覺得是不是以後碰到什麼車禍、被神經病人拿刀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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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時千萬不能讓加害者受傷,不然自已也有事。
這兩個是完全不同的case
遇到神經病拿刀砍,你會被視為"正當防衛".
(防衛過當就不在這邊討論了)
拿刀砍這種,會被視為"故意",而車禍一般來講是"過失".
你不是故意開車撞他,但是你不小心撞到人並造成對方受傷,
必須附起對應的責任. (一般來講就是醫藥費)
這時候問題就在於你是否有過失?
(例如後車撞前車,超速,任意變換車道?)
只要你有過失,過失傷害就成立,不和解結果就是刑事有罪民事判賠
是否有過失由法官判斷,但車禍來講,很多時候是雙方都有錯
不能簡單的把對方說成是"加害者"這麼簡單.
從對方的角度來看,你才是加害者.
總歸一句,開車在路上就是要小心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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