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竟不到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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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
有些身為原告的人
不但無法舉證又獅子大開口
結果首開庭被法官洗臉
再開庭就惱羞且直接不到場
原告被判敗訴
也就是所謂的法院認證

這種濫訴亂小的爛咖訟棍
可能不知道羞恥兩字怎麼寫吧
浪費司法資源
這種人實在是層出不窮

訴訟是權利
但不是拿來給人濫用的
共勉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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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8-10-06
民事訴訟是要繳錢的 你就讓他繳
繳到沒錢就不會提告了
Sandy avatarSandy2018-10-09
其實小額(10萬以下),只要繳1千裁判費,然後看苗頭不
對,撤回還可以退還3分之2...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10-09
換你跟他民事求償跑法院的損失
Rachel avatarRachel2018-10-10
樓上當真?y
Callum avatarCallum2018-10-12
沒關係啦,人家有繳錢的
Lydia avatarLydia2018-10-15
我之前還看過開庭五次都請假不出庭,第五次被法官命令需到庭
不得請假,還是一樣請假,結果被一造辯論判決,原告居然另外
提告損害賠償要求被告裁判費
Ivy avatarIvy2018-10-15
為什麼不能拘提原告?民事就不行?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0-19
民事直接一造辯論就好了 原告可以不到場
David avatarDavid2018-10-22
不到場是他的權利,個版?
Xanthe avatarXanthe2018-10-23
權利跟濫用根本是兩回事 有理就不會放著依一造辯論判
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