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一個民事訴訟之原告
內容大概是被告侵占原告家族財產(被告說不是侵占,是保管)
一審判決最近下來
判決結果全如原告訴之聲明(要歸還原告,附加利息,被告負擔訴訟費用)
想詢問一些問題:
1.本案中有參加人(原告之親屬),但立場是站在被告方
判決出來被告說不會再上訴,但參加人要上訴
請問在原告和被告都不上訴的情況下,參加人能上訴嗎?
2.被告一直說願意歸還,但要扣除當初保管(侵占)原告家族財產時所支出的費用
原告不同意,法官也駁回其要求
被告說要等參加人上訴後會把保管的財產法院提存(當然要扣除他門的支出費用)
請問提存的金額能自己決定然後就可以置身事外嗎?
3.最後想請問假執行要多久才能跑完程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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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概是被告侵占原告家族財產(被告說不是侵占,是保管)
一審判決最近下來
判決結果全如原告訴之聲明(要歸還原告,附加利息,被告負擔訴訟費用)
想詢問一些問題:
1.本案中有參加人(原告之親屬),但立場是站在被告方
判決出來被告說不會再上訴,但參加人要上訴
請問在原告和被告都不上訴的情況下,參加人能上訴嗎?
2.被告一直說願意歸還,但要扣除當初保管(侵占)原告家族財產時所支出的費用
原告不同意,法官也駁回其要求
被告說要等參加人上訴後會把保管的財產法院提存(當然要扣除他門的支出費用)
請問提存的金額能自己決定然後就可以置身事外嗎?
3.最後想請問假執行要多久才能跑完程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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