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寄隆輝酒後涉嫌毆傷計程車司機,為什麼是傷害罪?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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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日籍友人友寄隆輝酒後涉嫌毆傷計程車司機,台北地檢署依傷害罪嫌諭令友寄隆輝5萬元交保候傳.傷害罪?不會太輕嗎?被友寄隆輝打成重傷的林姓計程車司機頭部受重創,2根肋骨也被打斷,疑有腦震盪、顱內出血情形,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治療。重傷害罪還是太輕了,打頭,頭部受重創,可以殺人未遂了,為什麼不是依殺人未遂,是因為沒有證據顯示頭部受重創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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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y avatarHardy2012-02-07
刑法271條的殺人罪必須要證明動手者有殺人之意圖.動機而不能以傷到哪作為一個界定不然若像電視劇情中大老婆若把小三一巴掌打成昏迷若只以傷害頭部就當做殺人未遂那大老婆豈不是也屬殺人未遂目前檢察官只能就客觀條件研判為傷害罪(驗傷單....以及友寄先生單方說法)要等司機能夠清楚且清醒的表達再針對疑點來釐清最後檢察官可以在更改法條起訴若最後有足夠證據證明友寄先生有殺人之故意當然可以殺人未遂罪起訴法律不能因為被欺負的是自己人就應該失去中立性質一定要以主客觀證據來加以衡量只是目前司機狀況仍不穩定所以現有證據只是如此就當然以現有證據處理至於最後以何罪名起訴要看最終的驗傷報告因為有些傷害非立即性無法現在就判斷2012-02-0609:56:26補充:過失傷害一定不可能因為雙方有打架狀況對方不可能不會預知有可能雙方
Lily avatarLily2012-02-09
第一天開記者會超級X的態度真令人不敢恭維!把事情閙大的自己,要怪誰?繼續再把打人的事拿出來講吧!繼續再給一次"打人"的機會吧!不是因為藝人才被放大檢視,而是態度之X實在是看不過去!...
Rae avatarRae2012-02-10
人被打趴在地上不動了還用「前腳」踹頭踹到住加護病房應該算是殺人未遂
Rachel avatarRachel2012-02-08
這件訴訟應該很快就會開偵查庭,目前是傷害罪確定成立但是否是傷害罪致重傷,還要開庭之後才能斷定由於友寄一方的態度很糟糕,傷勢也很重,傷害致重傷也是有可能會成立的友寄的第一天應對完全錯誤,第二天大概是有人指點過了,改採了道歉,希望支付金錢和解的態度,如果他第一天就真誠道歉,又支付合理的賠償的話,此訴訟本可以大事化小,現在就不是支付和解金就能解決的了,說實在的,實在不能理解事證明確,絕對成立的案件,何以還要多扯一些檢調與法官絕對不會採信的謊話由於傷害致重傷罪有可能成立,友寄最後也可能會收監執行...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2-07
重傷害罪不輕歐~~~~~~~~~為什麼不是依殺人未遂我ㄉ猜想因是酒後傷人應該不是故意要他死蛋如依新聞所說情節....那各小日本得在台灣呆很多年ㄌ(重傷害罪罪不輕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