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前年12月因公司歇業被資遣,勞保年資5年25天,資遣後,領完失業給付,直到今年11月1日我已懷孕4個多月,預產期明年4月。因為以前的股東成立新公司,力邀我去該公司上班。所以我再去上班,並且有參加勞保。請問:1、因為剛懷孕時沒有勞保,如果我能做到寶寶出生,我可以領『勞保生育給付』嗎?2、我可以領『產假薪資』嗎?如何計算?(月薪35000、全勤3000、職務加給3000、業務獎金不一定上個月領1200)3、明年7月我婆婆要出國半年,不能��
可以領生育給付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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