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InTcHe ]
作者: Riyuberg (protect)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台大法律系教授被告 詢問案由遭拒
時間: Thu Mar 21 22:21:23 2013
台大法律系教授被告 詢問案由遭拒
〔本報訊〕被告卻不能知道原因?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今天在臉書上PO文,內容指他成
了北檢成股他字案被告,案由是「妨害秘密案件」,但當他打電話到北檢,準備詢問案情
時,檢方竟然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表示無可奉告。網友直呼誇張,「這是把刑訴第95
條當假的嗎?」
李茂生今天在臉書PO文,表示他收到傳票,案由是「妨害秘密案件」,當下他直覺的反
應是,「何時、何地用道具看了別人上廁所?」而當他打電話到北檢要詢問條號與案情,
打算積極準備應訊時,被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回答。
李茂生表示,「偵查不公開的對象包含被告?要到偵查庭才告訴我案情與條號?那我應
該如何準備應訊?難道要下一次提出誣告罪的時候再做這些事嗎?」
網友紛紛表示太誇張,但也笑到不行,有網友笑說,「告刑法老師...還是告刑法。」
有網友表示,「跟被告說偵查不公開,其實滿幽默的,有這麼怕老師嗎?XD」有網友說,
「有菜鳥!刑訴95條還給老師了.....」李茂生回應,對此感到相當無奈,「實在是不知
道為何有人會這麼無聊,浪費司法資源,也浪費別人的時間精力。」
新聞小辭典: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詢問被告前應告知下列事項: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
。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
陳述。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
扶助者,得請求之。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時,
應即停止訊問。但被告同意續行訊問者,不在此限。
http://goo.gl/iAyhQ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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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台大法律系教授被告 詢問案由遭拒
時間: Thu Mar 21 22:21:23 2013
台大法律系教授被告 詢問案由遭拒
〔本報訊〕被告卻不能知道原因?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今天在臉書上PO文,內容指他成
了北檢成股他字案被告,案由是「妨害秘密案件」,但當他打電話到北檢,準備詢問案情
時,檢方竟然以「偵查不公開」為由,表示無可奉告。網友直呼誇張,「這是把刑訴第95
條當假的嗎?」
李茂生今天在臉書PO文,表示他收到傳票,案由是「妨害秘密案件」,當下他直覺的反
應是,「何時、何地用道具看了別人上廁所?」而當他打電話到北檢要詢問條號與案情,
打算積極準備應訊時,被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回答。
李茂生表示,「偵查不公開的對象包含被告?要到偵查庭才告訴我案情與條號?那我應
該如何準備應訊?難道要下一次提出誣告罪的時候再做這些事嗎?」
網友紛紛表示太誇張,但也笑到不行,有網友笑說,「告刑法老師...還是告刑法。」
有網友表示,「跟被告說偵查不公開,其實滿幽默的,有這麼怕老師嗎?XD」有網友說,
「有菜鳥!刑訴95條還給老師了.....」李茂生回應,對此感到相當無奈,「實在是不知
道為何有人會這麼無聊,浪費司法資源,也浪費別人的時間精力。」
新聞小辭典: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詢問被告前應告知下列事項: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
。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
陳述。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
扶助者,得請求之。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時,
應即停止訊問。但被告同意續行訊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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