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產物的評價如何?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因為102年9月在上課返校(苗栗縣頭份鎮)途中被一輛任意變換車道又沒有打方向燈的小客車撞倒在地,當場有請苗栗縣頭份派出所員警到現場做筆錄、拍照及吹酒測值,事後肇事方全權交給他的保險公司(台灣產物)處理為由,避不見面連一通關心的電話也沒有,台灣產物也許久才打一通電話來詢問,該保險公司以過年春節為由要求受到車禍傷害的人(本人)說處理作業程序要〝一個月〞,當下聽到差點火氣飆上;事後過一個月後台灣產物員工忘了一直推說��

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4-03-07
大大好,102年9月發生車禍,道理上,產險公司必須等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取得之後,才有依據;大大遲至今日仍未與肇事者(本人)達成和解,一但進入兩年期效的民事賠償,產險公司可是民事訴訟的箇中高手;冤頭債主??不是產險公司,而是肇事者(對方本人);(只是說對方買了責任險)進一步的說明???先別說這麼多,趕快上派出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乃最優先事項;提告方式??請查閱網路上的其他回答.以上好爸爸與帥兒子...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