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62號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解釋字號: 釋字第162號
解 釋 文: 一 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均係綜理各該機關行政事
  務之首長,自無憲法第八十一條之適用。
二 行政法院評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就行政訴訟或公務員懲戒案
  件,分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或審議之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依
憲法第七十七條、第八十條規定,均應認係憲法上所稱之法官。其保
障,應本發揮司法功能及保持法官職位安定之原則,由法律妥為規定
,以符憲法第八十一條之意旨。


問題(一). 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無憲法第81條適用,但是否代表這
些人不是憲法上所稱之法官?
問題(二).行政法院評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是否適合憲法第81條,我在參考書上有
看到適用跟不適用2種個答案?請問那個是正確的


個人想法:1.行政法院院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是憲法上之法官,理由為行政法院並
任法官,依據法律有獨立審判或審議之職權,依憲法77、78均應認為憲法上
之法官。
2.從解釋文來看,個人認為是有受憲法第81條之保障


以上請各位大大解惑,謝謝。

--

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9-10
其實應該是指他們的「長」其實是行政職啦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9-12
看他們當時在做什麼工作而定.....蓋公文時,不算
蓋判決書的時候,算
所以最壞情況,就算從院長下台,就是回任法官....
Dora avatarDora2016-09-12
同一樓
Kama avatarKama2016-09-15
謝謝大大的回答,所以院長也算是憲法上之法官,是這樣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9-18
以前不是,有次改成這樣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9-21
行政法院院長不能當一輩子
Susan avatarSusan2016-09-22
院長一定是法官,法官不一定是院長,如是。
Emily avatarEmily2016-09-25
我覺得你去查理由書他說明得蠻清楚的
Gary avatarGary2016-09-28
至於首長適用或不適用,選擇題當然要寫不適用,申論則要寫兩
說並擇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