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請問 我因缺錢上網看到廣告.然後將帳戶與密碼交於他人.之後因對方未將錢匯進因而掛失且同時也被銀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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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7-06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以犯第三百三十九條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判多久是法官的職權.別人無法預知。民事部分可以和解,刑事不能和解(詐欺罪非告訴乃論)如果法院上與被害人民事和解;刑事有可能會輕判--易科罰金或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