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健保局申請保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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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8年11月初在加拿大出車禍
右腳踝骨斷裂做手術,住院五天
包石膏3個月,一直復健到09年8月底
在加拿大有請律師處理健保賠償的事
到現在還在等醫生的報告
律師是有說醫生交報告的時間不一定而且也不能摧
因為家人一直有幫我繳台灣的健保
今年放假回台時有要申請保險
他們說申請時效是就醫半年內
可是我已經超過半年了(?)
但是有人說在外國就醫時效不一樣還是可以申請
我現在就是缺醫生的報告,可是又不能催他
到底要怎麼辦??請問在網路上申請保單是哪一個?
我想拿給我律師看讓他知道台灣健保時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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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 avatarKelly2010-01-11
如果在國外有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緊急分娩,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也應該注意本身的權益,可以在回國後向健保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但記住在國外,就醫時一定要向醫院索取『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並應於『就醫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填送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並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及影印護照上當次入出境紀錄等資料,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分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另外,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國外就醫醫療費用的標準,是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支付及審查相關規定核實給付,但訂有上限,以支付國內醫學中心平均費用為標準,例如96年1月至3月核退上限為:門診每次1,499元、急診每次2,695元、住院每日6,314元,洗腎案件每次4,100、分娩案件每次36,086元。
不好意思,你已超過時效很久很久了,已不符合申請時間,沒辦法申請。
詳細可看以下健保局網頁
http://www.nhi.gov.tw/information/News_detail.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