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酒駕騎士發生車禍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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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問題一:小弟今年的二月份在上班途中和一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現在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那位機車騎士有酒駕酒精濃渡是0.95,無照,而且是酒駕累犯,他告我過失傷害,法官判我役科罰金一千,有期三個月,這樣是合理嗎?
我該怎麼上訴,因為那個叉路口中間有一間廟,直線要左轉的分向限制線和廟宇的角度落差很大,所以必須要提前入彎壓到分向限制線才能順利通過廟宇,不然會擦撞到廟宇,對方酒駕無照從對向駛在中線超速因為他時速太快,他無法正確的切入正確角度,彎不過去,就和我擦撞,就一口咬定我壓線撞他,我該如處理,他應該也有些責任吧,我是在不得以的狀況下需壓線通過,不壓線我會擦撞廟宇,我該自已搜證這路口衝突點的證據上訴嗎?
問題二:前幾天收到一份對方寫的民事訴訟狀,狀上訴求償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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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10-01
酒駕歸酒駕,肇責歸肇責。
再度強調"
無照駕駛也僅屬行政罰[告發單],與事故責任無關,也與理賠不起衝突。
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看[有無駕照]的。
他告我過失傷害,法官判我役科罰金一千,有期三個月,這樣是合理嗎?
應該合理才對!
法院會就過失傷害的部分"
對你做出判決,顯然是你在本事故的肇責歸屬上,的確有過失責任。
且未能在一審辯論之前,與受傷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導致被判刑且留下一筆過失傷害的刑事前科記錄,這是早可預知必然的結果。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你有過失,哪怕你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
且你未能在一審辯論之前,與受傷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所以才會被判刑,這是必然的結果。
我該自已搜證這路口衝突點的證據上訴嗎?
是否上訴是你的自由,也是你的權利。
只不過本案依據你所述的情況,和訴訟過程看來,你上訴想獲得改判的機率應該是0。
可不要弄成上訴後,二審法院認為你至今仍無悔意,還想硬坳,而改判你比三個月更重的刑期,那可就會更慘囉!
問題二:對方在最後的總計部分寫了:11000少了一�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9-29
如果在路上不小心發生車禍,還要記得打電話至投保的保險公司,跟該公司的車禍處理人員講你發生了這件事,請該公司的車禍處理人員幫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