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員工開自用車上班途中撞到人 - 酒駕Elizabeth · 2010-11-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朋友公司的員工是做外務開自用車上班途中撞到人致重傷.由於只有強制險理賠不足.對方竟然要求公司需連帶賠償說是員工開車上班途中即代表公司..被要求參加調解..請問有這條例嗎該員工平常上下班開自己車通勤..到公司開公司業務車出門..如果是業務車肇事就賠償足夠.有加保第三責任險與酒駕險酒駕All CommentsEnid2010-11-06若車是員工自有的,任何人上下班駕車肇事撞傷人,屬於個人行為,跟公司有何責任關係?誰有權要求該員的雇主需出面負連帶責任?任何法律也沒有如此規定!第一次聽到如此沒有常識又無稽的話喔!若如此,因為肇事人是中華民國國民呀!他賺錢有繳稅給中華民國政府呢!你何不叫對方去找總統府出面參加調解啊?沒知識也該有常識咧!你何必理對方?對方若堅持,你該問他「那一條法律如此規定的?你再亂講,我就告你脅迫強制刑責」,若對方Related Posts我該如何解決及賠償對方車禍處理對方要求民事賠償處理方法(10點)關於酒駕判決後使否可以更改選擇機車酒駕公共危險罪問題酒駕為什麼要保管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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