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不見 我可以丟他住處女友的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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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不見 跟所有人避不聯繫 ,他女友與有時他同居,現在家人不爽要賣那房子 ,
他女友留紙條說 除非他本人同意 不然不能擅自動她東西與丟掉,或是等我哥出面他在拿
東西。
我請房仲聯繫 請她拿東西,不然我就丟掉。
請問我給房仲他電話 我有洩漏個資嗎?

期限內要拿不然就丟掉 這樣可以嗎
請問這樣我會犯法嗎?
因為也找不到當事人
我到警局 這種事可以報案嗎?
還是要等到我哥出面才能解決?
他不在 我可以代替他丟別人的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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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22-03-05
最近怎麼都是要法官跟旁人處理家務事…你們都是親戚?
Selena avatarSelena2022-03-05
房子賣了不就有錢找律師...
Hedda avatarHedda2022-03-06
不用管他阿 就說房子已經賣出 對方一併處理 不甘你的事
請你哥的女友自己想辦法跟對方聯繫就好了
我之前就這樣處理 輕鬆又愉快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2-03-06
然後說對方不肯提供電話 請他自己去告對方
Ida avatarIda2022-03-07
她要告你要舉證啊 不是說她有就有
Lucy avatarLucy2022-03-07
看不懂 可以說清楚一點嗎
Erin avatarErin2022-03-07
所有權人貼公告,限期清空返還
最後就頂多租個小倉庫裝箱屯放
Hedy avatarHedy2022-03-08
女友要能舉證“是誰丟的“才有機會喔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2-03-07
到時候請仲介作證誰說過要丟東西,到時候列嫌疑人
即可
Erin avatarErin2022-03-08
這問題可以先找更和平的解決方式吧?可以先跟哥哥女友聯絡
Freda avatarFreda2022-03-07
樓上,原PO已經聯繫過了吧.....
只是對方用紙條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