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和解不能接受的原因是1.陳老三之爸早就想把這塊土地過給陳老三了,是爸爸生前一直希望這兩位兄長回來,要公開這事,2.但分財產之後的陳老二從不回來,才沒說給陳老二聽,父親就是氣陳老二全不理老人家3.因陳家三兄和父親全都不太認識字.而這代書也是陳老二所請.我是陳老三之妻.我也是到父親住院時.才由他們兄妹回來說時.才知有這協議書之事[之前全沒聽過有這協議書?一看內容?協議書這4號根本就陳老三請人來測量.又花錢.花力.把隔壁田之前給我們站有的地要回來.憑什麼這代書把他登記在陳老二的名下?4當初他們說的界址是在紅磚塊[法官來測現的E]又怎變到荔枝樹的界址?這點陳老大也和那代書提過,這代書回說寫不下去了,用說的就好了5.我也付上陳老三之爸在醫院和我們說的話[錄音擋和文字]作為證物陳老三是在父親住院時,聽從父親的話.也��
問大家我們該怎麼作?這位法官的判法.訴狀如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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