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拋棄繼承的繼承系統表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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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下載有2份表格 格式

一個是 http://www.yungchin.gov.tw/newfiles/104.05.07-3.doc

另一個是

http://goo.gl/UTOlTP (拋棄繼承(家事科).doc)



過世的是我父親 在我高中的時候父親已跟我母親離婚

我跟弟弟的扶養全都是跟媽媽。(完全沒有跟父親連絡)

日前被警察局 聯絡說父親過世。

我跟我弟弟現在要辦拋棄繼承 (我知道現在是法律是改成限定繼承)

只知道父親的 一位兄弟(祖父母、外祖父母應該是已經過世),

繼承系統表 除了寫我跟弟弟 在加上 我們知道父親的一位兄弟即可嗎?

其他人沒寫出來會有法律問題跟責任嗎?

因為父親那邊 兄弟姊妹可能會有

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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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6-04-20
繼承系統表不用寫你父親的兄弟姊妹
如果你父親沒有再婚,那優先繼承的只有你們兄弟兩人
Zora avatarZora2016-04-21
你父親的兄弟姊妹,是在你們放棄繼承後,才會有繼承權
所以這個系統表裡面不會有他們
Belly avatarBelly2016-04-25
站在法院立場,只要該位置有人就要寫
Jacky avatarJacky2016-04-28
所以還是會建議就您知道的填寫,不知道就註記讓法院可調查
Kama avatarKama2016-05-02
還是弄清楚吧!不然漏掉等於白跑一趟程序
Hedda avatarHedda2016-05-04
法院會看戶籍騰本上面的排行看是否有漏掉要你補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5-07
現在戶政事務所連兄弟姐妹的現戶謄本都不給申請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5-11
法院會叫你補正 你再拿法院的公文去戶政申請即可
Donna avatarDonna2016-05-13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我會先用 我跟弟弟去做拋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