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雙證件吃侵占罪...很無奈請懂法律者解說一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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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三年前的一個女友...已分手...事隔3年他的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被一位未成年拿去背證號...這名未成年...從事八大行業(檳榔攤小姐)...背警察盤查臨檢...因為背資料證號...被帶回警局盤查...當下警方通知我三年前的女友...並且讓她領回證件!但是到場後我那位前女友他向警方供稱...他三年前搬離我家身分證健保卡放在我這邊...但...事實上並沒有...事隔三年因為這件事情不知是她告我還是檢察官起訴侵占罪...請問一下...懂法律人士...跟我解說一下像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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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e avatarMadame2013-02-07
並且讓她領回證件!---那請問該未成年人為何擁有該雙證件對方又為何咬板大?既然事實上並沒有板大也可以對證件主人提刑法169條誣告罪又為何無動作??一連串的問號???先請板大說明...
Eden avatarEden2013-02-07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