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急用錢跟民間貸款導致現是警示帳戶救救我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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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因急用錢而跟民間貸款借錢不但沒拿到錢連我的證件影本和提款卡都被騙走現導致自己是警示帳戶...當我發現我是警示帳戶時當下我有報110然候有去警局作協助...呆了兩三個小時協助我的警方告知我因卷宗未到請我過幾天在來..但因我晚上還要上班所以我找他的時候他都忙於公務...直到昨天我去警局找他要做筆錄時但他卻說因對方(被害人)嗆名我的本名說我是騙他的人所以他要將我已涉嫌詐欺罪之嫌移送法辦還跟我說是你做的就有事不是就沒事...等到路口供時他詢問我為什麼我的提款卡會在歹徒手上我將事實告知他將我被騙的經過跟他說甚至提供證據...但他連看也沒看反而一直遊說我要我認罪叫我別再說謊甚至還說你連我都騙不過了更何況是檢察官法官...但事實上我真的沒去行騙他人我自己也被騙...降要我怎認罪...一直要我認罪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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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h avatarSarah2012-05-08
板大只要說明對方是否擁有板大密碼若對方有密碼是如何得到的不然若不才白痴我跟版大要所有相關密碼板大會給我嗎?只要解釋的通相關狀況板大就沒問題至於警察怎麼說板大就不需理他終究判板大刑起訴板大的不是他們只要板大把知道的事實說清楚就好密碼會是有無罪的重要參考指標之ㄧ...Showmore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2-05-04
這問題我之前有遇到過我推薦一個網址給你參考權益保障網我很多權益上的問題都在這網站得到幫助網址http://www.myitm.tw/希望對你有幫助
Susan avatarSusan2012-05-04
不論你承不承認.除非有真的很強的證據證明你是被偷的不然法院難以相信你不是賣簿子(金融卡跟密碼一起遺失)???這樣會有事,法院的判斷如下 XXX依其已成年之社會經驗,應有相當之智識程度,明知金融機構存摺帳戶及金融卡為個人信用之表徵,任何人只要有少許之金錢,均可自行到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存款帳戶及申請金融卡,並無特別之窒礙,並可預見將自己所有之存摺、金融卡及密碼等金融帳戶資料交付或提供他人使用,可能因此供不法詐騙份子用以詐使他人將款項匯入後,再加以提領之用,並能預見可能因而幫助他人從事詐欺取財犯罪,竟不違背其本意,仍基於幫助他人詐欺取財之概括故意...........法院說法:按金融帳戶為個人理財之工具,申請開設金融帳戶並無任何特殊之限制,一般民眾皆可以存入最低開戶金額之方式自由申請開戶,�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5-08
警方刁難不受理報案或處理不公改去地檢署按鈴報案不就跳過員警無理的問罪你還是要報詐欺案上地檢署吧(法院的右邊是地檢署)
Steve avatarSteve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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