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駕而開出監理站和法院的罰單都要繳嗎?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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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開車酒駕被抓,酒精濃度0.60,監理站罰57000,法院罰50000是兩張都要繳嗎?怎麼有朋友說一罪不兩罰所以只繳罰款較高的罰單?但問律師又說兩個都要繳?假如都要辦分期要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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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叔是今年9/15在台中被罰的,一直沒等到判決書,他也沒要也緊的,是我老公和公婆很緊張才一直叫我問,這幾天我有空打到法院問才知道判決書11/21已寄出,我不知道在戶籍地的我們為什麼沒收到,法院也不管我有沒有收到就是說已經寄出去,告知我判決內容是拘役50天易科罰金一天一仟元,一直催我們趕快去基隆地檢署辦分期也沒告知怎麼辦理…那請問假如我小叔現在去監理站辦57000紅單分期,那法院的判決書和執行通知就可以不理它嗎?還是要拿什麼証明去法院告知要繳紅單不繳法院罰鍰?因為本來54000的紅單變57000了,想趕快幫忙解決,免得公婆一直擔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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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11-12-17
一.酒駕違反公共危險罪者.可先持駕照正本至管轄處罰機關辦理記點或駕照吊扣(銷),俟司法機關判決後再行繳納罰鍰.
二.法院公共危險係屬刑事罰.監理所係屬行政罰.
倘刑事罰款高於行政罰款.則行政罰不必繳.
倘低於行政罰.則要補足行政罰款不足部份.
兩則僅擇一高者而罰.(一罪不二罰)
三.你繳完法院的罰金50000後持收據.判決書. 紅單.印章.
身分證.至監理單位(裁罰科.組.課)辦理補足差額7000銷案.
並當場辦理駕照吊扣.與安排道安講習時間.
四.你所問的律師不懂監理法規及交通法規所以所述有誤.
五.罰金辦理分期必須跟書記官提出申請(或當庭提出)~
如果獲准最低每期不得低於10000.
紅單監理站分期~持身分証.印章.紅單.至監理站櫃檯辦理.
最高可分18期~除最後一期外.每期不得低於500.
資料來源: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Jacky avatarJacky2011-12-17
其實行政罰徵收罰金差額是違憲的!
基本上刑罰是最後的懲罰手段,懲處刑罰後不應懲處行政罰,但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竟有收差額的規定,刑罰懲處太低,應該是修法改正量刑的範圍,而非利用補差額的方式,這已經違背刑法乃係「最低標準之道德規範」,也就是說依據刑罰規範者僅能維持最低程度的道德。亦即「刑法謙亦性」。
也違背比例原則!
當然沒有人去爭執,為了財政收入,公務員們會將錯就錯,如果你有意見就去異議吧! (運氣好好看法官會不會去聲請釋憲)
Megan avatarMegan2011-12-17
請問法院判的罰款是易科罰金的罰款嘛!?
Mary avatarMary2011-12-17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行政罰法修正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六條一
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2011-12-15 19:57:18 補充:
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扣抵之。
前項勞務扣抵罰鍰之金額,按最初裁處時之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義務勞務時數核算。
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裁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依受處罰者之申請或依職權撤銷之,已收繳之罰鍰,無息退還:
一、因緩起訴處分確定而為之裁處,其緩起訴處分經撤銷,並經判決有罪確定,且未受免刑或緩刑之宣告。
二、因緩刑裁判確定而為之裁處,其緩刑宣告經撤銷確定。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12-19
一罪不二罰
所以,將監理所的罰單繳完之後,收據呈給法院就可以啦,若法院罰鍰較高,就會通知你補差額費呀
你問的是什麼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