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產品有人在台灣註冊其商標,其他人都不能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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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在賣的國外商品,有人在台灣有人註冊其商標.註冊完之後便開始檢舉所有自己從國外帶回該商品的賣家為仿冒品,賣場管理也一一將其下架,我也是其中之一.就算反應給賣場,賣場管理一直要我直接於權利人連絡,除非他說我的不是仿冒品,不然只要他檢舉,就會被下架!想問知道的人,這樣在台灣是否只有他能賣這品牌的產品了,或只有跟進貨的才能賣.有什麼方法我也可以賣,我跟他都是向同一地方拿的貨,所以絕不是仿冒品.他也不必真正去提告,因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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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 avatarQueena2010-05-16
1.他可以拿國外品牌在台灣註冊商標權;顯然是經過總公司授權在台註冊,並且可能是台灣區獨家代理商。2.你的狀況可以稱為「真品平行輸入」,因此出示進貨證明為原廠之正廠貨就沒問題了,但是你必須確定是真的正廠貨。3.所謂「真品平行輸入」,是指進口商品在原產地乃由該商品的商標權人授權或同意而合法製造且標示商標,但未經授權可在他國市場銷售;也未再得到我國商標權人(或被授權使用人)的授權同意,而經由貿易進口到我國國內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