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沒有過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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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祖父約30年前跟A男買地,當時鄉下人都比較純樸,加上沒有地權登記
的觀念,只口頭買賣,一手交錢,一手交地。
現在,我祖父跟祖母在這兩年內過世了,A男也過世了,A男的孩子B男
     拿著他繼承的土地權狀來我家想要回土地。

 那塊土地上有蓋了15年以上的房子,以及使用了快25年的魚塭
那房子是我住的家,那魚塭是我家全部的資產

當初買賣後,祖父跟A男就沒有再往來,將近30年沒有爭執
     ㄧ年前,B男開始來我家說要要回土地,雙方也因此去了調解委員會三次
當然,他們要求我家再拿錢買回土地一次,

*我爸不想買回土地,他說要告我們”侵占”要求賠償
我爸也要要求地上物賠償

(我家在雲林偏僻的小漁村,土地價值不高,對方主要是想要金錢100萬)

        我爸對於土地也ㄧ定要買回來,但是要求地上物賠償。

1_他有”地契”,他上法院要告我家
        
      ”侵占私人土地期間,有使用土地獲取利益,要求損失賠償”可以成立嗎???

2_我爸可以要求地上物賠償嗎?可以成立嗎???


3_我爸還可以主張什麼法律依據???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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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__ 將成為__Fire Man__ 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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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09-07-30
這題好難 我不會>"<
Callum avatarCallum2009-08-02
如果當初買賣契約能證實存在,只是過了時效,也不算無權占
Lydia avatarLydia2009-08-07
有,除非他再過戶給其他人吧...(印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