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這是我18歲的時候在一間複合式咖啡廳打工時發生的那是我第一份工作還是工讀生公司也沒幫我保險我在幫客人端火鍋時不慎遭火鍋底下的酒精燈燒到制服進而再燒到我的手臂到醫院時已經燒的肉都爛了最後判為三級燒傷必須進行植皮手術必須全身麻醉醒來非常非常的痛我從大腿割皮去貼我的手臂而住院了一個禮拜公司卻沒來看過我只說幫我保留我的空缺等我回去上班回去上班後只給了我約六千塊的慰問金我當時才18歲根本不懂被坑的好慘現在已��
在公司被火燒傷卻不理賠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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