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對於近日發生的幼稚園教師因幼童挑食而暴力相向.家長在教室內放置針孔攝影設備取證.最後和人本一起舉發幼稚園教師惡行一事.心中有些疑問.想向了解此一方面相關法律問題的法律先進求教...該名教師言行失當.個人造業自負其責...而我要問的是..1.家長私自在教室內放置[安裝]針孔攝錄設備這一行為.有無觸法的嫌疑?若有觸法.請問是觸犯何項法律?有無罰則?2.倘若此一行為觸法.取得之影像.除了[爆料之外].在法律上有舉證的效力嗎?以上一些疑��
在教室內裝針孔蒐證的相關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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