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臉書罵我智障 - 法律
By Adele
at 2011-11-25T22:09
at 2011-11-25T22:09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tingshan0924 (采潔 AmberKuo)》之銘言:
: 就是本篇上面那位公開我私人資料的那位
: 他在他的臉書不但公開我私密內容,並在回覆欄說我智障、根本不是正常人等污辱人的字
: 眼,證據見附註
: 這樣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污辱罪嗎?還是有更好的法條可適用?
: 附註:
: 1.證據
: http://a.imageshack.us/img189/4936/74761196.png
: http://a.imageshack.us/img543/1008/95166905.png
剛好借這篇文,給動不動想告公然侮辱或毀謗的人,做個參考。
(北院98年度自字第79號,一審判決被告無罪,節錄其法律論述如下,
該判決並經高院98年度上易字第3150號予以維持。)
五、又按刑法第309條所規定「侮辱」,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
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
,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
價之程度,始足當之;此罪所擬保護者,乃個人營社會群體
生活之人格評價,侮辱之涵義,判斷上每隨行為人與被害人
之性別、年齡、職業類別、教育程度、平時關係、行為時之
客觀情狀、行為地之方言或語言使用慣習等事項,呈現浮動
之相對性,不宜執持任一事由即遽為肯認,而應綜合全盤情
狀進行審查。再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保護之法益係在保障個人
之名譽不受不當詆毀,而名譽究有無毀損,非單依被害人主
觀上之感情決之,實應依社會通念為客觀之評價,如評價結
果認客觀上名譽已受貶損,則縱使未傷及被害人主觀之感情
,仍應視為名譽之侵害;反之,縱然已傷及被害人主觀之情
感,然實際上行為人之行為對被害人社會之客觀評價並無影
響,仍不為名譽之侵害。次按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
之成立,須以行為人主觀上出於侮辱他人之意思,而以客觀
上足以貶損侮辱他人人格之言語加以指陳辱罵,始足當之。
若行為人並無侮辱他人之主觀犯意,縱其言語有所不當或致
他人產生人格有受辱之感覺,亦無從以該罪相繩,應先說明
。
另外,給原發文者:你不想你跟事主私底下的內容被公開,被你張貼的這些人
又何嘗想這樣於公眾前曝光。轉個彎,可以海闊天空~
--
: 就是本篇上面那位公開我私人資料的那位
: 他在他的臉書不但公開我私密內容,並在回覆欄說我智障、根本不是正常人等污辱人的字
: 眼,證據見附註
: 這樣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污辱罪嗎?還是有更好的法條可適用?
: 附註:
: 1.證據
: http://a.imageshack.us/img189/4936/74761196.png
: http://a.imageshack.us/img543/1008/95166905.png
剛好借這篇文,給動不動想告公然侮辱或毀謗的人,做個參考。
(北院98年度自字第79號,一審判決被告無罪,節錄其法律論述如下,
該判決並經高院98年度上易字第3150號予以維持。)
五、又按刑法第309條所規定「侮辱」,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
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
,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
價之程度,始足當之;此罪所擬保護者,乃個人營社會群體
生活之人格評價,侮辱之涵義,判斷上每隨行為人與被害人
之性別、年齡、職業類別、教育程度、平時關係、行為時之
客觀情狀、行為地之方言或語言使用慣習等事項,呈現浮動
之相對性,不宜執持任一事由即遽為肯認,而應綜合全盤情
狀進行審查。再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保護之法益係在保障個人
之名譽不受不當詆毀,而名譽究有無毀損,非單依被害人主
觀上之感情決之,實應依社會通念為客觀之評價,如評價結
果認客觀上名譽已受貶損,則縱使未傷及被害人主觀之感情
,仍應視為名譽之侵害;反之,縱然已傷及被害人主觀之情
感,然實際上行為人之行為對被害人社會之客觀評價並無影
響,仍不為名譽之侵害。次按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
之成立,須以行為人主觀上出於侮辱他人之意思,而以客觀
上足以貶損侮辱他人人格之言語加以指陳辱罵,始足當之。
若行為人並無侮辱他人之主觀犯意,縱其言語有所不當或致
他人產生人格有受辱之感覺,亦無從以該罪相繩,應先說明
。
另外,給原發文者:你不想你跟事主私底下的內容被公開,被你張貼的這些人
又何嘗想這樣於公眾前曝光。轉個彎,可以海闊天空~
--
All Comments
By Ethan
at 2011-11-26T12:38
at 2011-11-26T12:38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1-11-30T18:43
at 2011-11-30T18:43
By Gilbert
at 2011-12-05T14:36
at 2011-12-05T14:36
By Hardy
at 2011-12-07T07:02
at 2011-12-07T07:02
By Caitlin
at 2011-12-10T11:02
at 2011-12-10T11:02
By Poppy
at 2011-12-14T16:15
at 2011-12-14T16:15
By Irma
at 2011-12-16T01:25
at 2011-12-16T01:25
By Ethan
at 2011-12-18T00:53
at 2011-12-18T00:53
Related Posts
朋友收到已亡人催繳電話通知
By Caitlin
at 2011-11-25T21:29
at 2011-11-25T21:29
裁定抗告的問題
By Tristan Cohan
at 2011-11-25T20:59
at 2011-11-25T20:59
在臉書罵我智障
By Steve
at 2011-11-25T19:27
at 2011-11-25T19:27
演藝經紀約
By Aaliyah
at 2011-11-25T15:43
at 2011-11-25T15:43
請問車禍賠償問題?
By Zenobia
at 2011-11-25T11:23
at 2011-11-25T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