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在車位前後.停放機車.腳踏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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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規約訂定個人車位前後停放機車.腳踏車.是否合法?如不合法罰責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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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avatarJoseph2014-10-14
有關社區內的停車空間使用管理辦法(包含停車位管理費收取標準、停放車種管理方式及住戶使用停車空間之方式、違反義務處理方式等),應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是授權管理委員會擇一去訂定。所以像版主您所提到在社區的住戶規約已有訂定個人車位前後可以停放機車、腳踏車就是合法的。只是停車位的用途只限定車輛的停放使用,若是住戶私自違背區分所有權大會的決議,而擺放其他物(雜)品的話,管委會有權進行適當的勸阻及改善,其�
Yedda avatarYedda2014-10-12
訂在規約當然有效,是住戶自行擴張權利放雜物.就算沒有訂可放機車腳踏車,住戶也會放雜物.
David avatarDavid2014-10-12
既然在區分所有權大會決議新規約:停車位前.後可放置機車.腳踏車!那就是可以停放!這叫做公共空間約定專用!但是當堆放雜物時,就不合地下室管理使用規則!必須移除!所以結論:只要機車.腳踏車是停在車位範圍內,應屬合規定!若是停在車位範圍外,不管是放置機車.腳踏車,或是雜物均屬不合使用規定!必須移除!就算檢舉到主管機關,市政府使照管理科也是這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