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早上上班途中出ㄌ小車禍.地點台中市龍井區中南一路x龍鋼鐵大門前75公尺對方開車在我前方我騎機車在後方約4公尺.對方緊急煞車我閃避不及我的右煞車撞到對方車的左保險桿.車倒地位置在汽車的左邊中心處.這是一條3線道另有機車專用道.我們是在最右側車道我的時速約30公里下雨天.左邊2條車道地下有標禁行機車.我們那一車道沒有標示..問題是怎麼警察說都是我的錯我撞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我不能走那個車道..保險桿小變形沒破損要給我換新的2��
地下標線的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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