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傳票 告訴人出庭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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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這幾天收到台北地檢署的傳票(身分:告訴人),
事由是妨礙自由案件的恐嚇罪,
之前到警察做筆錄時,總共有兩個告訴人(我及我朋友)
而我朋友也有收到一張傳票,
我們兩個的報到時間一樣,只不過後面開庭進度序號有點不同



問題:

因朋友目前都在南部工作,交通及時間上比較不便利,
不確定是否可以由一個告訴人(我)至地檢署即可?
還是兩張傳票等於兩個告訴人都需要到場?

若是可以的話,有需要特別提出什麼書狀/委託書,或是什麼程序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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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21-12-10
告訴人可以委任,但要提出委任狀
Quanna avatarQuanna2021-12-10
建議是你朋友先跟承辦書記官聯繫說明,然後找個制式委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12-10
任狀填一填,雙方蓋章或親筆簽名,你再當庭給檢察官但要注意如果檢察官堅持要你朋友出庭說明,那就乖乖出庭
Hedda avatarHedda2021-12-10
時間上來得及就盡量提前先寄,你要幫委任人填寫也可,只是最後的簽名一定要委任人親自簽名
Gary avatarGary2021-12-11
委任書要有當事人的簽章就可以,但最好不要在法庭內才寫
Lily avatarLily2021-12-11
我有個對造委託保險公司出庭,天兵保險在法庭內寫委託書
Olga avatarOlga2021-12-11
原則上只要當事人同意、有當事人簽章~委託書就生效。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1-12-11
但天兵保險在法庭內才填寫委託書,讓審判長不爽拒絕代理
Andrew avatarAndrew2021-12-12
先致電也可以,因為書記官可先告知檢察官,如果檢察官認
Callum avatarCallum2021-12-12
為必須你朋友親自到庭陳述也可以即時告知,不然檢察官還
Jake avatarJake2021-12-12
是要再定一個庭期傳喚朋友。不知道你們的案件事實,但不外乎就是你說的事實或筆錄內容
Belly avatarBelly2021-12-12
簡單回答:告訴代理原則上都可以,但檢察官一樣可以傳原告訴人。至於傳來做什麼?來具結的,因為警詢筆錄其實就傳聞證據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12-13
另外就是案件進行其實有很多管考
Yedda avatarYedda2021-12-13
我傳你你自己不來,和我沒傳你,這就兩件事了
Olive avatarOlive2021-12-13
告訴人到警局提告僅是傳聞證據那如果沒開偵查庭檢察官直接起訴到法院不就是要被告依照傳聞證據認罪嗎
Dora avatarDora2021-12-13
如此簡易程序是不是其實對被告很不利阿?
Cara avatarCara2021-12-14
樓上有誤會,如果被告沒認罪,檢察官不可能直接聲請簡易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12-14
判決,一般審理程序如果認為告訴人的警詢筆錄內容是傳聞
Bennie avatarBennie2021-12-14
證據,那被告可以否認證據能力,公訴檢察官此時通常會聲請告訴人當證人進行交互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