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亞非司司長陳俊賢不是說「有罪才可以引渡」,陳俊賢怎不說這是一種強行擄人的做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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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封屍案3嫌下午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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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ie avatarBennie2016-04-13
台積極反詐集團瞄準中第三地設機房民視民視–2016年4月12日下午7:15台積極反詐集團瞄準中第三地設機房詐騙集團猖獗,根據刑事局統計,台灣光是2015年就逮捕1萬7000多名詐騙嫌犯,詐騙金額高達35億,近年來,台灣警方積極反詐騙,詐騙集團把目標轉往中國,但是中國也抓得凶,詐騙集團就把電信機房設在第三國,台灣詐欺刑責很輕,最重只判5年,中國可判無期徒刑,也難怪詐騙集團被逮後,最怕被送去中國審判。中國媒體甚至把電信詐騙稱為台灣之恥。用台灣之恥來形容電信詐騙之氾濫,台灣人騙不夠,還騙到中國去,這回台灣人在非洲肯亞被遣返中國,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又喜又憂。浮現正義的喜悅,不是沒原因,因為針對詐欺,兩岸刑罰差很大,在台灣詐欺罪最重頂多5年,但往往只判1年以下,但到了中國,詐騙公私財物,只要超過20萬人民�
Rae avatarRae2016-04-12
肯亞電信詐欺案從台灣民眾反應上看絕大多數人支持大陸政府做法."肯亞判無罪"----這個說法是一種花招,肯亞只對非法設立電信基地台這一類不法做出判決,詐欺案受害人不是肯亞人,肯亞政府不會越俎代庖,肯亞跟大陸有外交關係,理所當然會把嫌犯交給大陸政府.民進黨政治人物為反對而反對,這一次是鬧了大笑話.如果受害人是肯亞人,肯亞政府判有罪,這時才有引渡到台灣的問題....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4-15
配合詐騙集團設置電信機房的人應該判死刑這些科技犯罪者才是詐騙集團永遠無法剷除的主要因素
Leila avatarLeila2016-04-14
在台灣詐騙二十幾年,從來沒有整個詐騙集團被破獲被清剿,都只是抓到小魚小蝦,而且刑責只是5年以下,大多只關押一年就獲得釋放。為什麼會這樣?因為詐騙集團給國民黨及民進黨抽成,如果是抽3成,一年詐騙100億,國民黨及民進黨就各分15億,所以在菲律賓的台灣詐騙集團被抓遣送大陸時,外交部要出面強烈威脅威律賓政府,在越南的台灣詐騙集團被抓還沒遣送大陸時,外交部要出面強烈威脅越南政府,結果越南政府在強力威脅下,詐騙集團分子被遣送回台灣。因為台灣不是國民黨執政,就是民進黨執政,所以外交部要聽從執政黨的指示出面干涉,不惜動用任何外交手段,或經濟手段,要把被抓到的詐騙集團分子,遣送回台灣。不管在菲律賓或越南,都是只詐騙一年的時間,整個詐騙集團迫或抓捕,不是菲律賓或越南的警方效率比台灣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