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在無紅綠燈十字路口,我方直行車(機車、主幹道),對方是對向直行轉彎行(機車、支幹道),因雙方煞車不及碰撞。兩方皆為小傷並無大礙,對方是飲料店員工外送(屬自己車非公司車),現在討論到估價與賠償階段。1)請問我方直行車是否佔「絕對路權」呢?通常初判結果為何?是該如何分配賠償責任?2)請問對方自己車修理費用,除雙方協調賠償,對方老闆(第三方)應負或參與賠償責任嗎?如果老闆(第三方)不加入協調賠償呢?3)工作的勞保和團保能申�
外送車禍之車損賠償責任(車禍雙方與公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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